通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张某的父亲收到了儿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通知,他的脸上满是焦虑与担忧。此时,他们聘请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为张某辩护。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处理400余件案件,经验丰富。
公诉机关指控,在某时间段内,张某、王X、李X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按照上线安排,两人一组跨省多次从被害人手中取走被骗现金,并将赃款送至上线指定地点。其中,张某转移资金240余万元,经查证部分为诈骗资金,非法获利1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一系列证据,用以证实指控事实。朱红亮律师仔细审查这些证据,凭借此前处理过类似刑事案件的经验,她敏锐地发现了一些问题。她发表辩护意见,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金额提出异议,主张部分金额不应认定。她指出,部分资金的流转存在疑点,不能确凿地证明属于犯罪所得。
同时,朱红亮律师还提出张某系未成年人、初犯、坦白、退赃退赔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她强调,张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这些都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
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对辩护意见逐一核实。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证据属实。但考虑到三被告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朱红亮律师在这个案件中,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和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张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实力,是甘肃省定西地区值得信赖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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