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了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的聂嘉仪律师。聂嘉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相关法院调取了一审判决书和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和上诉人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全面了解工程款支付问题,她又分别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了相关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研究。
之后,聂嘉仪律师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和他沟通交流,让负责人回忆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公司负责人回忆起一个重要情况:业主方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打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授权钱无法转出,而且大部分工程款是业主方和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和3月24日,业主方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嘉仪律师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当天就转到了杨X账户。最后,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给杨X的事实,为公司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第一,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金额这些关键内容,避免以后产生纠纷。第二,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合同、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本案中,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聂嘉仪律师高效调取多案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她针对公司“已付款未被认定”的诉求,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聂嘉仪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900件,成功办理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相关案件700余件。深厚的法学功底(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打下的基础)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工程款支付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积累,她才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公司成功减损163万元。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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