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开展过程中,铁粉厂发送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会签收。铁粉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两次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确认食品公司尚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交易但未再签合同,仍按电话订购的老方式进行。铁粉厂持续供货,食品公司仓库主管也都签收认可,铁粉厂也按要求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然而,2016年11月30日对账后,食品公司仅支付了5万元货款,此后铁粉厂多次催款都没有结果。
面对这种情况,铁粉厂决定委托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来处理这场合同纠纷。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她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公司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还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着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
董爽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双方过往的交易合同和记录,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依照交易习惯来确认。法院最终采纳了董爽律师的观点,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合同纠纷中,交易习惯是很重要的依据。如果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要注意保留好过往交易的相关证据,包括合同、签收单、发票等,以便在维权时能证明交易习惯。
这场合同纠纷的胜诉,体现了董爽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执业多年,处理过大量同类案件,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价格认定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对交易习惯的准确把握,正是她被评为多项荣誉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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