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委托人张XX以自有车辆为某公路建设项目提供运输服务,工程完工后,虽与杨XX结算确认了欠付费用,但杨XX仅支付部分款项后便拒不支付剩余的130000元。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面临着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的困境。在此情况下,委托人找到了新疆五家渠钱瑞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钱瑞律师拥有十余年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深耕司法辅助一线,积累了扎实的法律实务功底与独特的司法视角。她现为新疆函育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尽责”的执业理念,擅长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案情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接手案件后,钱瑞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面对本案中委托人与各被告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认定、承建公司及项目经理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欠付运费金额及利息是否应予支持等核心争议,她凭借在法院任职期间积累的经验,深度熟悉法院内部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证据认定标准,形成了“从裁判者视角看案件”的独特办案思维。
在庭审中,被告郑XX辩称其为项目项目经理,与委托人无合同关系,不承担付款责任;杨XX辩称与委托人系合伙关系,案涉证明系不正当手段取得,且运费应由承建公司支付后再转付委托人;某工程建设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钱瑞律师精准定性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运输合同纠纷,厘清了法律适用边界,避免了因法律关系混淆导致诉求落空。她指出,委托人以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与杨XX形成事实运输合同关系,案涉费用为运输费用,并非农民工工资,不适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为了夯实证据链条,钱瑞律师整理了书面欠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锁定了欠付金额与事实。对于杨XX出具的书面证明,钱瑞律师认为其合法有效,杨XX的抗辩无证据佐证,应不予采信。
在诉讼程序推进方面,钱瑞律师高效应对。针对被告缺席、抗辩无依据等情形,她依法主张权利,推动法院快速审理。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钱瑞律师的观点,判决杨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委托人运费130000元,支付暂计利息8596.25元,后续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邮寄送达费由杨XX承担,驳回委托人对某工程建设公司、郑XX的诉讼请求。
钱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务实作风,成功助力委托人全额实现运费及利息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及同行的一致认可。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其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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