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创始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和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此次他接手的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工程施工方,被告为工程发包方,双方争议焦点于工程款项的结算问题。发包方认为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存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而施工方则坚称自己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发包方应支付剩余款项。
案件初始,施工方掌握的证据仅有施工合同和部分工程进度记录,但这些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工程不存质量问题。关键的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证据缺失,这使得施工方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汪能文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该工程的规划审批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以证明工程的合法性和质量达标情况。其次,梳理施工过程中的邮件往来,从中找出双方关于工程变更、验收等事宜的沟通记录,固定了这些电子证据。同时,他还找到了当时参与工程施工的多名证人,通过询问笔录等方式固定证人证言,证明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此外,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司法鉴定,确定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
庭审中,这些补强后的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发包方对部分证据提出质证,认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是事后补做的,不具有真实性;邮件往来记录可能存篡改的情况;证人与施工方存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信。针对发包方的质证理由,汪能文律师进行了有力回应。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他提供了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和检测过程的记录,证明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邮件往来记录,他申请了专业的电子数据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证明记录未被篡改。对于证人证言,他指出证人虽然与施工方存一定关系,但证言内容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具有可信度。
经过激烈的庭审,最终案件以调解结案。发包方同意支付施工方剩余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具体金额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确定。
汪能文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他优先核查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申请调查令等合法途径获取缺失的证据;其次,注重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利用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其证明力;最后,重视证人证言的作用,通过合理的方式固定证人证言,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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