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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风云:律师如何助企业免除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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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108人看过
工程质量纠纷专业律师 程隆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620141088060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14203952
案例展示:4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程隆银律师,办理了上百件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和合同纠纷。一直坚持受人之命,忠人之事。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和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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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徐X要求四被告共同连带支付工程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总计483917.31元,这起案件涉及挂靠、违法分包等复杂法律关系,一场激烈的法律较量就此展开。
建设工程纠纷风云:律师如何助企业免除连带责任?

原来,2019年被告朱XX借用某丙公司资质,承建某乙公司发包的工程,之后又将工程分包给原告徐X。原告完成施工结算后,认为朱XX与某丙公司系挂靠关系,某丙公司出借资质存在过错,应与朱XX、安XX连带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某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也应担责。

某丙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程隆银律师参与一审诉讼。程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案件卷宗,核查相关证据,明确了本案的核心争议,制定了“厘清合同关系、界定责任边界、精准抗辩免责”的代理策略。

庭审中,各被告纷纷提出答辩意见。程律师则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抗辩工作。他明确某丙公司与朱XX、安XX的法律关系,确认某丙公司并非《联合施工协议》的合同相对方;针对原告主张某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精准引用法律规定,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结合证据佐证工程返工与某丙公司无关,指出原告主张的工程款未扣减合理返修费用;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逐一核查,强化某丙公司的抗辩主张,厘清各被告的责任边界。

最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采纳了程隆银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某丙公司并非《联合施工协议》的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合同责任,判决由朱XX、安XX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某丙公司成功免除全部连带付款责任。

对于企业来说,在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一定要重视合同关系的厘清和证据的收集。遇到类似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明确自身责任边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这起案件中,程隆银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庭审抗辩,成功为某丙公司免除了全部连带付款责任。程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能够快速把握核心争议,制定科学的代理策略。他深入核查案件事实及证据,精准界定各方关系,在庭审中逻辑严谨、举证充分、说理透彻,展现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优秀的庭审应变能力。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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