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存在追诉时效风险。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林某,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因公司经营需要劳务发票,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较大。案发后公司虽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但林某仍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苗均律师介入后,仔细审查案件,发现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虚开发票罪的法定追诉期限。最终,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强奸罪中量刑情节影响判决结果。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在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刘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此次犯罪后主动到案、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谅解。苗均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刘某系“可能知道”对方年龄、存在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新司法解释影响。公诉机关指控刘某、黄某、苗某三人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仍受指使跨省取现、转移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刘某、黄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苗均律师担任刘某二审辩护人。他围绕犯罪数额认定、证据充分性、量刑过重、新司法解释适用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新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标准的调整,结合从犯、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罚金等情节,对三人依法改判。
在刑事犯罪案件中,要关注追诉时效、量刑情节以及新司法解释的适用等风险点,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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