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交易起纷争
俞X经房产中介介绍,于2017年4月8日与顾X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490万元,俞X预付定金20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顾XX却欲单方解除合同,经多次协商无果,俞X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中介费等。
二、庭审激烈交锋
被告顾XX称因妻子、儿子不同意无法履行;金XX、顾XX则辩称合同仅有顾XX一人签名未成立,且俞X非中介费权利人。双方围绕合同效力及是否继续履行展开激烈辩论,各自举证质证。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
三、法理剖析判决
法院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虽房产为三人共有,顾XX一人签字构成无权处分,但不影响合同效力。然而,因转让需全体共有人同意,本案不符合继续履行条件,故判决驳回俞X诉讼请求,明确了此类房产交易纠纷的法律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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