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X与甘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水XX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该公司未按期交房,还擅自变更商铺信息,且无法按约定交付。马XX委托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梁小龙律师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律师背景
梁小龙,男,汉族,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2000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2013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22年6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他执业13年来,承办各类案件逾1022件。
办案思路与成果
精准梳理案件: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房地产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合同是否应终止及违约责任承担。梁小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控证据要点,明确指出对方违约事实。
制定有效策略:针对对方抗辩意见,梁小龙律师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观点,有力反驳对方辩解,精准援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对方违约及己方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
成功维护权益:仲裁庭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对方构成根本违约,判决终止合同,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163650元及相应违约金,承担仲裁费用,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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