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产权过户遇阻,律师助力实现逆转

产权过户遇阻,律师助力实现逆转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9 · 1134人看过
房产纠纷专业律师 冯居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320251096151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13708812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占比约60%),在劳动仲裁、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更多>
导读:朱XX买房多年却因房屋备案问题无法过户,一审局面不利。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冯居昊律师介入,通过独特辩护思路,让案件逆转,最终朱XX成功拿回产权。
产权过户遇阻,律师助力实现逆转

朱XX满心欢喜地入住购买多年的房屋,却因房屋备案问题陷入困境。案涉房屋被网签备案至赵XX名下,即便之前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但备案仍未撤销,过户遥遥无期。在这绝望处境下,朱XX委托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冯居昊律师执业于2025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民商事领域案件。

一审困局

庭审中,赵XX坚称其与某房地产公司的网签合同系借款担保,备案合法有效,朱XX无权要求撤销。这使得朱XX在一审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局面,房屋过户困难重重,产权似乎难以拿到手。

逆转策略

冯居昊律师仔细审查案件,发现关键细节。他指出朱XX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预约认购书系真实意思表示,朱XX已支付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是案涉房屋实际权利人。而赵XX与某房地产公司的网签备案实为借款让与担保,仅为债权担保方式,不具有物权效力,网签备案只是行政管理手段,不能对抗朱XX的合法权利。

成功逆转

法院最终采纳了冯居昊律师的观点。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赵XX、某房地产公司撤销案涉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某房地产公司协助朱XX办理案涉房屋网签备案登记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朱XX多年的产权难题得以解决,冯居昊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思路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网站地图
更多

房产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