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律师梁小龙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为案件带来新的思考。梁小龙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逾1012件,擅长刑事辩护及民商事纠纷处理。
证据初查:发现指控疑点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XX、李XX犯寻衅滋事罪,称二人酒后持木棍随意殴打公民致二人轻微伤,且万XX有强拿硬要财物情节。梁小龙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110”接警记录、受理案件登记表、被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等大量证据材料。他逐页翻阅,仔细比对每一个细节,发现公诉机关指控万XX强拿硬要财物这一情节存在问题。通过对证据的分析,梁小龙认为万XX夺取手机是为迫使王XX下车,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
细节深挖:还原案件真相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观点,梁小龙对案发经过部分视频资料进行反复查看。他一帧一帧地分析视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同时,他还对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病历材料、法医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进行核实。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虽然有证据表明万XX持木棍殴打了王XX,但对于这一情节,他仍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询问了相关证人,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试图还原案件的真实场景。
辩护策略:争取公正判决
基于对证据的审查和细节的挖掘,梁小龙在法庭上提出,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万XX持木棍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万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万XX系从犯及适用缓刑的意见,但对于万XX强拿硬要财物的指控未予支持。这一结果体现了梁小龙在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方面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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