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6101201010555935,现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同时也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律所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魏宪合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保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处理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领域,魏宪合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以“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一案为例,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冯X某购买终身寿险后因疾病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一审中,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此案充分体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展现了他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在建设工程纠纷方面,“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这一案例具有代表性。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但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证据主张工程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及已付款项应计入总额。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魏宪合律师在这个案件中,通过对合同效力、证据的分析和辩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上的专业素养。
代理劳动工伤案件
在劳动工伤案件中,“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一案彰显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原告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被告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复查答复》的行政诉讼案中,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他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指出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属于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相关决定,并责令被告社保中心重新作出处理。这一案件体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劳动工伤领域对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的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
社会职务与综合评价
魏宪合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担任了多项社会职务。他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也是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认可度,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社会法律事务、解决纠纷的机会。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在各类案件中,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魏宪合律师在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工伤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表现。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使他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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