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法定代表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并喷涂假冒品牌商标。
2018年1月11日,警方根据线索对该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合计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程豪律师介入后,关键一步是仔细审查证据,发现审计报告存在一些瑕疵。他提出,部分销售数据的统计可能存在误差,且未售管材的价值计算方式不够合理。同时,律师强调孙XX和孙XX只是普通员工,领取固定工资,主观恶性较小。在庭审中,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对被告有利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黄XX等人缓刑。这个结果给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带来了启发,在面对法律困境时,合理的辩护策略和对证据的严谨审查至关重要。
法律干货
1.重视证据审查:在涉及刑事案件时,证据是关键。当事人要配合律师仔细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像本案中审计报告的瑕疵就可能成为辩护的突破点。
2.区分责任主体:不同人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责任不同。普通员工如果只是执行工作任务,主观恶性较小,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
3.积极沟通辩护:与公诉机关和法院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积极应对才是关键。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程豪律师执业超十一年,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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