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执业经历
李光伟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背景,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专业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专业硕士学位。他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03201410422082,现任职于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他还身兼多职,如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等,2015年起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2021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仲裁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方面有丰富经验。
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详情
原告余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石某某、遵义市某机电有限公司、谢XX诉至遵义市XXX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黔XXX民初1XXXX号。2019年,三被告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原告采购玻璃、门框等材料,原告按约供货并开具发票,但三被告长期拖欠货款。2020年XX月XX日,经结算被告谢XX出具198000元欠条,后三被告仅支付23000元,剩余175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原告遂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以无支付能力抗辩,被告谢XX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三、律师团队的应对策略
李光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交易往来证据。结合案涉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为诉讼主张奠定核心基础。庭审中,律师团队提交欠条、微信沟通及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买卖关系、欠款事实及各被告的责任关联,有力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让法院对案件事实形成清晰认定。
四、案件胜诉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75000元,并自2020年X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计3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同时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五、律师价值体现
在该案件中,李光伟律师团队专业主张权益,紧扣法律规定,精准主张货款本金及符合法律标准的逾期付款损失,成功推动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讼请求,为原告追回拖欠货款并获赔逾期损失,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律师团队合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障后续判决的执行可行性,积极把控诉讼流程,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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