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建筑设备租赁领域也不例外。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时,受损方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律师来维护。潘登律师在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明确诉求与举证
原告杭州XX公司委托潘登等律师起诉被告XX公司,最初诉请被告支付租金438900元及违约金119161.35元,后变更诉请为租金756567元及违约金205407.94元。律师为证明原告主张,提供了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项目部结算明细表等证据,证明双方租赁关系及被告拖欠租金的事实。
应对被告答辩
被告对本金无异议,但希望免除违约金。律师通过提供的有效证据,让法院对案件事实有清晰的认定。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1、2系原件且与本案有关联性,予以认定,对证据3的真实性也予以认定。
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租费,应承担相应责任。律师主张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违约金,低于合同约定,是对原告民事权利的合理处分,得到法院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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