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学兵自2023年开始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290余件为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案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纠纷,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其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侧重诉讼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还担任多个职务,能从多维度为客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方面,原告是委托人张X(化名),被告为XX健身有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他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马学兵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因私教服务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王X离职后双方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处理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此案件中,原告是张X(化名),被告为XX保险公司。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作为被告代理人,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他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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