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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处理厂房租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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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9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卢扬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6201810058814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516640386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并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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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卢扬超自2018年执业,擅长合同事务、婚姻家事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为原告许XX争取到173,960.26元补偿,减少原诉请金额。

处理合同纠纷

卢扬超于2018年开始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佛山地区客户,在合同事务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其业务侧重诉讼,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为客户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房屋租赁纠纷案例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许XX,被告为何XX。争议焦点在于,许XX通过转租承租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后厂房因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被征收,何XX领取补偿款却拒绝向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卢扬超作为许XX的被告代理人,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取得许XX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等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的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合计173,960.26元,原诉请为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通过卢扬超的专业代理,许XX在看似复杂的合同无效情况下,依然获得了合理的补偿,减少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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