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西安合同及建工律师魏宪合:处理保险与工程纠纷

西安合同及建工律师魏宪合:处理保险与工程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463人看过
导读: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为被保险人代理,使保险公司支付125745元保险金;在建设工程纠纷里,为施工方代理,让发包方支付584313元工程款及利息。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主要服务西安、咸阳等地的企业与个人,工作侧重诉讼。在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冯X某因脑梗死等疾病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魏宪合律师作为冯X某的被告代理人,在一审中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恶意隐瞒证据。一审法院采纳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在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但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xx公司应向马X主张权利。魏宪合律师作为xx公司的被告代理人,一审时xx公司提交相关协议及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二审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

代理劳动工伤行政诉讼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与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诉讼案中,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宪合律师作为原告的被告代理人,主张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辩论,指出两被告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法院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社保中心重新处理,案件受理费由社保中心负担。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