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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他能从轻判刑吗?律师策略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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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2029人看过
导读:最近,保护珍稀植物的话题越来越受大家关注。非法买卖珍稀植物不仅危害生态,还会让自己面临法律风险。今天要给大家讲的这个真实案例,就和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关。被告人面临着刑事指控和高额赔偿,他最后会有怎样的结果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千件的案件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他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年底,柯XX为了赚钱,在明知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网上和别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2020年到2021年期间,他先后4次花60100元每株的价格,买了约200株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放在自己经营的园艺店培育。培育时,有6株被丢弃、4株死亡,剩下的除了109株没卖出去,至少91株以120180元每株的价格卖掉了,非法获利10920元。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里主动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也如实说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时,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仔细查阅了所有案卷,还会见了被告人,把案件细节和量刑情节都梳理了一遍。

庭审中,公诉机关说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他赔16786元恢复生态环境。黄律师则提出,柯XX犯罪情节不严重、没有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还认罪认罚,建议认定他自首判缓刑

最后,法院认定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没采纳自首和缓刑的建议。不过,采纳了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意见,判柯XX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已交);他退到法院的16786元恢复生态环境成本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

法律干货

了解法律红线:一定要清楚哪些动植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千万不能碰,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违法

积极配合调查:如果不小心犯了法,要像柯XX一样,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认罪认罚,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理。

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到生态环境破坏的,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这既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也能减轻自己的诉讼负担。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国家重点植物是每个人的责任。就算不小心犯了错,积极配合、主动担责,也能争取从轻处理。遇到法律问题别慌张,找专业律师帮忙,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保障。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律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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