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统招内蒙古农业大学2006年毕业,执业证号为1150xxxxxxxx63617。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尤其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办案逻辑思路清晰。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马X支付首年租金后,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由原被告分担。判决理由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原合同继续有效,应按约定支付租金;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干货
1.合同到期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应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股东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注意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证据保留:在租赁关系中,要及时催缴租金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催款通知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在房屋租赁纠纷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保留证据有多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鲁春雷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的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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