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车主面临80多万赔偿,律师如何帮其减至8万?

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车主面临80多万赔偿,律师如何帮其减至8万?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167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资深律师聊天,了解到这样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导致4人死亡,车主被索赔80多万。车主面临巨额赔偿压力,不知如何是好。在这种困境下,律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真实案例。

案例讲解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超10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这起事故涉及车辆租赁问题。L把车租给了W,W又将车转租给李X。H和R是小X的父母,他们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L和W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等总计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了三点关键观点:一是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不应为李X的事故负责;二是L检验过W的驾驶证,W后来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诸多证据,确认了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有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没审查租车人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时也没审查李X资质,同样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

法律干货

1.审查租车人资质:车辆所有人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资质,避免因未审查导致承担过错责任

2.关注转租情况:如果允许车辆转租,要明确告知转租的相关规定和责任,并且了解实际使用人的情况。

3.保留相关证据:在车辆租赁过程中,要保留好租赁合同、驾驶证查验记录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结语

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涉及车辆租赁等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注意相关细节。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高志博律师执业多年,就职于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