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曲智玮律师代理。曲智玮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公司治理领域,在股权纠纷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0年6月,阿XX・麦某某与阿XX・阿XX共同发起设立XX公司,后续股权多次变更,工商登记显示双方各持股50%。后来公司缺资金要引进战略投资人,两人协商由阿XX・阿XX代持阿XX・麦某某的股权,阿XX・麦某某退出显名股东行列,工商登记也做了相应变更。
然而,阿XX・阿XX受让案外人股权后,工商登记显示其持有公司100%股权。他违背诚信原则,否认阿XX・麦某某的实际股东身份,拒绝配合恢复其显名股东身份。
阿XX・麦某某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确认自己为公司股东,享有50%股权,让公司为其办理股东增记手续等。被告及第三人则提出抗辩,称阿XX・麦某某未实际出资,已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相关协议签名是伪造的,还提出“先刑后民”原则要求中止审理,且第三人不同意阿XX・麦某某成为公司股东。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阿XX・麦某某提交了《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银行转账出资流水等证据。被告及第三人对协议中签名真实性提出异议,还提交了伪造的《证明》《劳动合同》。
曲智玮律师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指导阿XX・麦某某全面搜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第三人的虚假抗辩,及时申请笔迹司法鉴定。在庭审中,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充分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阿XX・麦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其为持股50%的实际股东,被告及第三人要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1.保存证据很重要:在股权代持关系中,要保存好出资流水、代持协议等关键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自己的实际股东身份。
2.重视协议效力: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3.应对虚假抗辩:如果对方提出虚假抗辩,可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股权代持纠纷中,实际股东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曲智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曲智玮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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