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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重伤竟不起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又为何证据不足?看律师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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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837人看过
导读:最近,我从一位资深律师那里了解到两个让人意想不到的案件。一个是故意伤害致重伤二级,最后却被不起诉;另一个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同样以不起诉告终。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法律逻辑和律师策略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故意伤害重伤不起诉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是该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的一家酒吧里,原张家港市司法局某所工作人员肖xx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xx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对方,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重伤二级。肖xx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取保候审。

施律师介入后,一方面积极促成肖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引导肖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肖xx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还是施亚军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不起诉人王x是江苏某公司法代表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认定,2020年10月,王x在经营泰州某公司期间,多次购买他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施律师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先后于2022年6月13日、8月26日两次退回该局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x不起诉。

法律干货

1.认罪认罚有好处:在刑事案件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像案例一中的肖xx,就因为认罪认罚,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

2.证据是关键:如果案件证据不足,就可能无法达到起诉条件,如案例二中的王x,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所以在涉及法律纠纷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3.积极赔偿获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会被考虑,这有助于减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严谨和公正。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积极配合,主动承担责任,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施亚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施律师执业多年,在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工作,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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