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200余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接手张某某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展现出了其专业的辩护能力。
案件背景梳理
朱建波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背景进行了细致梳理。青岛XX公司6号井是超范围开采的非法且废弃矿井,安全生产设施不符规定。20XX-20XX年期间,张某某参与了6号井的采掘施工承包、矿石股份分配权转让等事宜。20XX年X月公司因安全隐患被要求停产,张某某私自接通用电线路继续违法开采。
事故经过还原
20XX年X月中旬,田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6号井一中段,后转包给李某某、路某某。他们雇佣颜某某、陈某某等人采矿,X月27日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致颜、陈二人缺氧窒息死亡,造成约15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此前相关人员已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辩护策略制定
朱建波律师和闫某某律师为张某某辩护。他们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张某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过,朱建波律师关于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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