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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律师成功打掉“情节特别恶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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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31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建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22人 执业6年
律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201016708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19255650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建波,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前资深检察官。朱建波律师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经办过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几百余件,熟练掌握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司法判定标准,曾经办理的马崟抢劫杀人案被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全程直播。朱建波律师办案过程中,以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类犯罪、职务犯罪的辩护以及各类刑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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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致两人死亡被起诉。律师朱建波为其辩护,虽无罪辩护未被采纳,但成功打掉“情节特别恶劣”情形,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律师成功打掉“情节特别恶劣”情形

朱建波律师已承办200余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接手张某某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展现出了其专业的辩护能力。

案件背景梳理

朱建波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背景进行了细致梳理。青岛XX公司6号井是超范围开采的非法且废弃矿井,安全生产设施不符规定。20XX-20XX年期间,张某某参与了6号井的采掘施工承包、矿石股份分配权转让等事宜。20XX年X月公司因安全隐患被要求停产,张某某私自接通用电线路继续违法开采。

事故经过还原

20XX年X月中旬,田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6号井一中段,后转包给李某某、路某某。他们雇佣颜某某、陈某某等人采矿,X月27日爆破作业时发生事故,致颜、陈二人缺氧窒息死亡,造成约15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此前相关人员已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辩护策略制定

朱建波律师和闫某某律师为张某某辩护。他们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张某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过,朱建波律师关于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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