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承办各类案件超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准确界定合同性质
在本案中,郑捷峰律师在二审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深入分析合同内容。他指出《钢板桩租赁合同》实则为钢板桩施打、拔桩施工合同,鉴于上诉人某某建设公司无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据相关法律,该合同应属无效,为案件的改判奠定了基础。
收集关键证据
为了支持当事人关于利息起算时间的主张,郑捷峰律师积极收集证据。他提交了工程签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工程已于XXXX年完工并结算,从而说明利息应自XXXX年X月XX日起算。
二审改判胜诉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郑捷峰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此次胜诉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郑捷峰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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