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千余件案件,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着“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剖析
20XX年X月至X月期间,被告人李X明知被害人曹XX精神行为异常,仍先后三次将其带至暂住地发生性关系。经鉴定,曹XX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案发当晚,被害人男友报警,李X在现场否认犯罪,但被传唤至派出所后如实供述了当晚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前两次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李X赔偿3万元并取得谅解。
辩护策略制定
邹炳昂律师作为李X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定性不持异议,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提出李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同种较重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系初犯且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关键情节把握
本案辩护重点在于争取“坦白”认定。邹炳昂律师仔细梳理到案经过,发现李X虽现场否认,但在派出所首次讯问时如实供述,且主动交代未掌握的前两次犯罪事实,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呈现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缓刑建议,但采纳了坦白、赔偿谅解等全部从宽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公正判决。邹炳昂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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