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他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为其在法律领域的实践提供了多元的知识支撑。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业务主要集中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其在民间借贷案件上颇为专精,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还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秉持着以诚信为执业基石的理念。他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运用者,更是客户信赖的伙伴。其执业理念包括“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他始终将诚信与专业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致力于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在他看来,只有以诚信对待客户,以专业解决问题,才能真正赢得客户的信任,为客户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擅长领域
李超律师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在民商事方面,他能够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面对合同纠纷,他善于从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入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注重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他会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全面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为被告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在企业服务方面,他侧重帮助客户构建合规体系,提前预判与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查,帮助企业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强奸罪案缓刑辩护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罪案件中,李超律师展现了出色的刑事辩护能力。公诉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田,男,1993年出生,被害人是陈XX。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其曾租住的房屋,见被害人陈XX在屋内,便进入卧室攀谈,期间对陈XX抚摸,遭拒后将其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的辩护意见。首先,明确指出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法定“犯罪中止”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次,强调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律师还向法庭充分说明了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认定被告人田犯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多个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能力。
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委托李超律师及徐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代理律师李超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即工人工资和材料费未付清)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原告债权得到充分主张。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对证据的把握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能力。
综上所述,李超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