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学生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家属依据保险合同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家属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提起诉讼。然而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形势对家属极为不利。
保险公司的强硬抗辩
庭审里,保险公司坚称长达1年的实习并非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认为校外活动应具临时性、短期性;还指出事故发生地既非校园内也非实习机构内,超出承保区域;且麻X实习时脱离学校管理,不属于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范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家属面临败诉风险,形势十分严峻。
刘智律师的巧妙辩护
刘智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律和化学复合教育背景,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经验丰富。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他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案涉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且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外实践活动,符合合同中“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定义;麻X下班途中遭遇事故是实习活动的自然延伸,应纳入校外活动范畴;依据《保险法》规定,对格式合同条款有争议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合同未对校外活动地域、时长作限制,保险公司拒赔无依据。
逆转胜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麻X参加的校外实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需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XX万元。判决生效后,家属成功获赔,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