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毛XX本期望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一审法院仅判决王X前归还借款56万元及利息,驳回了对苏X及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诉讼请求。毛XX他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
一审困境
20XX年X月案件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毛XX虽举证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借贷事实,但三被告分别进行抗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与王X前借贷关系成立,苏X未承诺还款不担责,王X前无公司借款授权且原告无证据证明表见代理成立,公司也不担责。这一判决结果对毛XX极为不利,大部分诉求未得到支持。
转机探寻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面对一审的不利局面,他没有气馁。张琪律师仔细审查一审证据,重新梳理案件细节。他重点研究王X前作为公司员工借款的相关情况,寻找表见代理成立的新证据。通过调查王X前在公司的工作权限、以往类似借款操作等方面,试图证明原告有理由相信王X前有权代理公司借款。
期待逆转
目前虽未进入二审,但张琪律师的辩护思路已逐渐清晰。他将围绕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二审中展开有力辩护。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望在二审中扭转一审的不利局面,为原告毛XX争取让苏X和建筑装饰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实现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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