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XX在上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某局认定为工伤。某学院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认定。学院仍不罢休,将某人社局和某政府诉至法院,某政府面临巨大压力,此时,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临危受命,担任诉讼代理人。
精准定位焦点
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处理过近两百件各类案件。接受委托后,她全面梳理案件卷宗,精准定位了本案的两大核心争议点,即超龄用工工伤保险责任认定和上下班途中的界定。围绕这两个焦点,她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抗辩策略,为后续的庭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专业论证反击
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系劳务关系、高XX不符合工伤认定实质条件且被告适用法律错误。贾小燕律师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最高院相关答复,从工伤认定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三方面展开抗辩。她明确指出,高XX虽超龄但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学院与高XX的用工关系符合工伤保险责任构成要件,且高XX事故属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有力反驳了原告诉讼主张。
逆转胜诉结局
法院经审理,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二被告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贾小燕律师成功扭转了不利局面,不仅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更从司法层面保障了超龄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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