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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山东刑事律师推荐,专注重大刑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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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194人看过
导读:曲延波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一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在部队服役十二年,专注刑事辩护,只做刑事案件。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如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律师基本情况

曲延波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7xxxxxxxx499185,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律师行业。他服务地区包括山东济南和青海西宁,目前就职于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位。其教学背景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并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曲延波律师在部队服役十二年。多年来,他专注于刑事相关案件,只做刑事案件,办理了众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在处理刑事案件辩护、控告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所在律所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融建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8楼18041805室。

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辩护

本案由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曹X提起公诉,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指定管辖,淄博市XXX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最终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曹X,男,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原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先后任正营职、副团职。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2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淄博市XXX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6年期间,曹X利用担任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检查、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涉及九起受贿事实,包括接受房产开发公司免房款利益33.7022万元、接受食品公司代为偿还贷款并免除债权20.26万元等。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认为曹X的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曹X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曹X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主动挽回涉案损失,请求法院对曹X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曹X受贿66.0622万元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同时查明两项对曹X有利的关键事实。一是本案系侦查机关办案中发现,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二是案发后曹X已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且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

曹X案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本案中,曹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消防领域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精准梳理案件事实,紧扣刑事法律规定,重点提出曹X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对辩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结合曹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作出判决:曹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曹X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对曹X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本案中,辩护律师的有效辩护成功为曹X争取到法定从轻处罚的裁判结果,充分体现了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其律师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精准研判量刑情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识别出曹X的自首情节,梳理出酌定从宽情节,形成针对性辩护意见;有效沟通与意见表达,推动辩护意见被采纳,在庭审中清晰、专业阐述观点,全部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引导当事人认罪悔罪,助力司法程序推进,引导曹X主动认罪、积极退赃,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供条件;专业解读法律规定,平衡法理与情理,在尊重犯罪事实的同时,从法律层面挖掘从宽处罚情节,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详情

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以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高X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交了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伤情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检验鉴定书等多项证据予以佐证。

接受高X委托后,曲延波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各项证据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件细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在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提交的证据,曲延波律师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他认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案发过程中被害人存在主动亲吻、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交换性交姿势等行为,且仅右手臂有红印无其他伤痕、衣物完整,还曾拍摄高X模糊照片,足以证明被害人处于自愿、清醒状态;事前系被害人以借钱为由主动联系并接近高X,并非高X主动搭讪;被害人在案发后有充足时间报警却未及时报警,且无遭受性侵后的正常异常反应,其陈述可信度存疑;被害人曾陈述为脱离现场假装答应做高X女朋友,可见其为达目的可随意变更说辞,进一步降低其陈述的真实性;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仅有一名办案人员签名,无制作说明且未交被告人辨认,不应被采信;公诉机关提交的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未附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部分检材无提取笔录,来源、保管、送检程序均不合法,依法不应被采信。庭审中,辩护人就上述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同时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质证,指出证据链条中的多处漏洞。

高X案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对本案各项证据及控辩双方意见进行了综合审查评判,最终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法院虽最终认定高X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本案中,辩护人通过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否定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关键鉴定证据,彰显了刑事辩护中证据质证的重要性,也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证据审查、程序正义的严格把控。

本案系典型的强奸罪刑事辩护案件,此类案件多发生于私密空间,证据多以言词证据为主,易形成“控辩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辩护人在本案中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从证据合法性、程序正当性角度切入,精准找到公诉机关证据体系中的漏洞,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是本案辩护工作的核心要点。其律师价值体现在精准定位辩护思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确定无罪辩护思路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把控证据质证,坚守程序正义,从多个角度指出证据违法与瑕疵,促使法院否定关键鉴定证据效力;专业应对庭审辩论,有效发表辩护意见,在庭审中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观点,让法院充分审查辩方意见;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参考思路,从多个角度展开的辩护工作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与方法;彰显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推动案件公正审理,通过专业辩护工作促使法院更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推动案件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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