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服务地区为新乡,联系地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郭睿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教育与学习经历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为其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并且,他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专业领域与理念原则
郭睿律师深耕于刑事领域,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同时,他在民商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郭睿律师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秉持“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郭睿律师不仅专注于自身业务的开展,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他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通过这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成功办理故意伤害案
在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他认为委托人王某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郭睿律师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检索了类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递交给了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对王某不予起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助力帮信罪当事人获缓刑
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了解了案情。他马上撰写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对刘某不予批捕,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到了法院阶段后,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张X故意伤害无罪案例
新乡市XX区人民检察院新X检刑不诉2023XX号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被不起诉人张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移送起诉认定,2022年某时许,张X在XX区某户家中与李X发生争执,后张X拿刀将李X右上臂砍伤,李X哥哥与张X夺刀发生冲突致使张X肋部受伤,李X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被害人李X敲打、踹张X的家门时手里是否持有红色扇子未查清;李X是否用红色扇子捣张X妻子的胸部未查清;红色扇子系谁所有未查清;张X砍伤李X时李X是否进入屋内未查清。最终,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郭睿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甲、乙、丙非法经营无罪案例
被不起诉人甲、乙、丙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侦查机关认定,20XX年甲注册公司,乙购买手机和群控软件,甲、乙通过购置设备、注册账号,利用群控软件为XX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获利,涉案金额224086元。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由于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的手机已被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立案前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检察院认为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郭睿律师担任此案的辩护人,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
焦X、娄X、王X非法经营不起诉案例
被不起诉人焦X、娄X、王X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先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2021年焦X注册公司,娄X购置手机并购买群控软件,自2021年11月起,三人通过相关手段为快手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以获利,该行为曾因账号封控暂停,后于2023年2月至5月期间再次实施。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认定三人涉案金额共计22万余元并移送起诉,检察院审查期间退回补充侦查。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案件关键证据缺失,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灭失;涉案群控软件亦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相关内容。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清晰、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不符合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最终作出对焦X、娄X、王X不起诉的决定。
其他典型案例成果
除了上述案例,郭睿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检察院不予起诉;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经过郭睿律师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在批捕前公安予以了取保,取保到期后,林某被解除取保;吴某涉嫌强奸罪,郭睿律师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吴某被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万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取保到期后解除取保;丁某制作盗版游戏侵犯著作权罪,经过郭睿律师积极辩护,四名被告人只有丁某被适用了缓刑;董某等人入室盗窃案,一审时董某未委托律师,一审法院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四年,之后除董某以外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了上诉,二审郭睿律师接受董某家属委托后,经过辩护,二审改判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人维持原判。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郭睿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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