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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理论助力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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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44人看过
导读:本案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吕泽宇律师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以“骗取税款目的”为关键,运用法律理论精准分析,将重罪辩为轻罪,体现理论指导实践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理论助力无罪辩护

吕泽宇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辩护案件。在这起以 “补进项” 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他凭借深厚法学素养,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证据梳理与理论指引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重点核实业务真实性、主观目的及税款损失情况。他依据法学理论,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以骗取税款为目的这一核心要件,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构建核心辩护观点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批复及法学理论,吕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从主观上,强调被告人是为 “补进项” 代开发票,无骗取税款故意,不符合该罪主观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证实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法律适用与成果

庭审中,吕泽宇律师提交最高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及学术论文,系统阐述 “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的观点。通过结合本案证据逐一论证,最终促使法庭采纳辩护意见,成功将控方指控的重罪辩护为轻罪,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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