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某因被侦查机关指控自2017年上半年起承包经营会所并组织技师卖淫,面临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起诉。一旦罪名成立,他将承受沉重的法律后果,陷入绝望处境。此时,杨龙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
全面调查寻破绽
杨龙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多次会见卢某某,耐心倾听其陈述与辩解,仔细核实案件关键细节,了解会所经营模式、人员分工、资金往来等情况,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同时,全面查阅本案的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书证、辨认笔录等全部案卷材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审慎核查。
精准辩护促逆转
经深入分析,杨龙律师发现侦查机关认定卢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关于卢某某是否直接参与组织卖淫缺乏充分有效证据支撑,部分关键证人证言与书证存在矛盾,未达到刑事起诉的法定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本案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杨龙律师持续跟进,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强调补充侦查需完善的证据方向,督促依法全面收集证据。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卢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卢某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案件圆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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