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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凯文律师成功辩护,助力虚开增值税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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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59人看过
导读: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0年执业至今。擅长刑事犯罪辩护、私人与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争议解决。他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理念,承办超500件案件,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备受认可。
姜凯文律师成功辩护,助力虚开增值税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始终坚守“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社会责任方面,姜凯文律师积极履行职责。他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多个媒体角色,通过参与法律节目,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下面来看姜凯文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不起诉案。被不起诉人张某系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8年5至8月,张某与蔡某合谋采取“票货分离”方式,以公司名义购买成品油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东营市A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费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2份,税额人民币XXX.33元,均已申报抵扣。2022年5月,张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取保候审。

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首先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了深入研究,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况,姜凯文律师积极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沟通,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他着重强调了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并且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检察院认为张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体现了姜凯文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也彰显了他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张某对姜凯文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姜律师的努力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情。这起案例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结尾

姜凯文律师始终坚守“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不断深耕。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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