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
陈俊全于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多年。他服务地区主要为南宁,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民事相关案件达800多件,尤其专精于刑事领域,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蒙某寻衅滋事案
当事人方面,公诉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为蒙Xx等七人。争议焦点在于案件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以及各被告人的量刑问题。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他仔细分析案情,从案件起因入手,指出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引发争执,且蓝xx等人行为具有“无事生非”的特点。在法律适用上,他认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殴打行为随意且有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在量刑方面,他提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人员谅解,系初犯、偶犯等情节。最终,尽管法院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蒙Xx虽仍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但相较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其他典型案件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作为被告林某某的代理人,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深入分析和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李某涉黑案中,原本情况对李某不利,但陈俊全通过细致的侦查和严谨的辩护,指出案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使得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陈俊全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复杂案件的处理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