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商合同纠纷
丁婷于2023年开始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侧重诉讼。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原告薛XX与被告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玉米采购口头合同,总货款280万元。被告向被告二新XX某西XX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后,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被告重复支付。
丁婷作为被告代理人,重点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提交转账凭证证明被告已付款,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要求被告与被告二结算。还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这是企业内部纠纷。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避免280万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
处理消费欺诈纠纷
在二手车消费欺诈案中,委托人贾某某从某汽XX销售有限公司购得本田飞度轿车,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贾某某与XX商协商退款赔偿无果后委托丁婷诉讼。XX商上诉称不知情无欺诈故意,案涉车辆事故位置隐蔽,一审未认定其《公证书》违反程序。
丁婷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策略。指导委托人收集证据,针对XX商抗辩重点举证。庭审中指出XX商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二手XX交易行不应担责。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代理意见,委托人获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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