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本案中,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空壳”化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局,仿佛陷入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深入调查,揪出出资瑕疵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通过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查明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成为破局的重要线索。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郭寿瑶律师敏锐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诉讼策略调整,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赔偿责任主体锁定。
主张混同,保障客户权益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由于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还详细梳理原告各项损失,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最大化保障了客户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成功破解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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