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8341人看过
导读: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征地款。
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政府有权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了体现公平,使公民的土地在被征收之后,依旧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需要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征地款。各地的补偿款的支付规定是不同的,安徽省历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可以知道,近年来,安慰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上升的状态,即使是在同一个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方的补偿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安慰省各地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时,必须参照安徽省征地补偿的标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 420次阅读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024-02-24 1363次阅读
  • 2023.03.02 248480次阅读
  • 483次阅读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024-03-04 1481次阅读
  • 2023.03.10 37859次阅读
  • 463次阅读
  • 林地补偿如下: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六千元至三万两千元;2、柞树林木补偿费,一万两千元至二万四千元;3、红松林木补偿费,一万两千元至十二万六千元;落叶松林木补偿费,十五万元至一百二十万元。具体数额随着征收年限的增长而增长。
    2024-02-28 1242次阅读
  • 2023.03.01 5108次阅读
  • 329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