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本科则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周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深耕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在商事及执行领域承办案件达50余件。
周耀东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等。他身兼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等职务。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始终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
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XX年,该案件在西安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中,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周耀东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在四次开庭过程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收集相关合同文件、施工记录、结算凭证等证据,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进行辩论。最终,仲裁庭采信了周律师的观点,作出胜诉裁决,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20XX年,在碑林法院受理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诉前保全后未缴纳诉讼费。周耀东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分析案件形势和双方的利益诉求。通过多次耐心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委托人顺利收到款项,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风险。
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周耀东律师作为A的代理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
婚姻家事纠纷领域
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20XX年,周耀东律师代理原告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本案中,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周律师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周律师多次与被告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关系和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最终促成双方调解离婚,为原告解决了婚姻困境。
周耀东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未来的执业过程中,他将继续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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