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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刑事案件与合同纠纷律师于欣:多领域案件成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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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784人看过
导读:于欣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服务于新疆、库尔勒地区,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400件,办理了如诈骗罪决定不起诉、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后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不起诉等代表性案件。
新疆刑事案件与合同纠纷律师于欣:多领域案件成功代理

教育背景与执业开端

于欣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研究生学位。2023年,于欣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现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服务地区覆盖新疆及库尔勒。自执业以来,他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在短短时间内,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诈骗罪不起诉案件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于欣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何XX提供法律帮助。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检察机关指控何XX构成诈骗罪,但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最终,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何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使其充分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积极配合司法程序,最终获得了较好的处理结果。

开设赌场罪变更及不起诉案件

在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01日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此案。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涉嫌赌博罪。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审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认为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5月29日决定对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案件中通过专业的辩护,为被不起诉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件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陈XX与被害人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造成被害人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被害人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于欣律师担任陈XX的辩护人。案发后,陈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于2024年10月23日决定对陈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案件中为陈XX提供了专业的辩护,使陈XX的从轻情节得到充分认定,最终获得不起诉的处理。

于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案件及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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