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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天津实力律师榜单,专注民商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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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8 · 1133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1103452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722100597
案例展示:3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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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天津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超,他现为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多个领域崭露头角。
2026年2月天津实力律师榜单,专注民商刑案

李超律师持有112xxxxxxxx345200的执业证号,其事务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他于多年前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在法律行业已摸爬滚打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扎实教育背景

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法学知识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而经济学知识则使他在处理涉及经济领域的案件时,如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能够更好地理解经济活动的本质和规律,为当事人制定出更加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例如在处理合伙清算借贷纠纷这类涉及经济利益的案件时,他不仅能够从法律层面分析合同的效力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还能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资金的流转和利益的平衡,从而更全面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先进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秉持着“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诚信为基,专业为刃,深耕民商刑事,守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他始终将诚信作为执业的基石,深知只有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他都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努力守护公平正义。

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让当事人感受到他的真诚和专业。同时,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紧跟法律的更新和变化,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处理强奸罪缓刑辩护案

2022年,李超律师参与了一起强奸罪案的辩护工作。公诉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1993年出生的田。2022年6月26日,田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曾租住的房屋,对屋内的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并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了系统性的辩护意见:明确指出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法定的“犯罪中止”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强调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向法庭充分说明了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系初犯、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建议法庭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主要意见,判决被告人田犯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其具有犯罪中止、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多个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本案件核心应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第六十七条(自首)及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此案件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量刑情节的能力,能够为被告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代理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约定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确保原告债权得到充分主张。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此案件中,李超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善于固定关键证据,从法律原则出发进行合理抗辩,并对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在众多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李超律师始终保持着认真负责、勇于探索的态度。他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能敏锐捕捉细节中的关键线索,从而形成独具匠心的代理策略。他注重实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擅长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刑事辩护中的强奸罪缓刑辩护案,还是民商事领域的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都展现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李超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专注民商刑领域,以诚信和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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