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从自然人角度,主要是指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个人,比如个体工商户业主,其雇佣劳动者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单位也能成为该罪主体,像企业、公司等,若其决策层集体决定不支付劳动报酬,或管理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拒不支付行为且利益归单位,单位需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罪标准处罚。总之,只要实施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且符合立案标准,都可能构成此罪。
二、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哪些负责人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担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中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起决定、批准、授意、指挥等作用的人员,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指具体实施了拒不支付行为的人员。若单位实施了该行为,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也会被判处罚金。
三、单位拒付劳动报酬,法定代表人要担责吗
单位拒付劳动报酬,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担责。一般情况下,单位作为独立法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但依据《刑法》规定,若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在此情形,如果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就需承担刑事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对单位拒付劳动报酬并不知情,未参与相关决策和实施行为,则通常不用承担该罪的刑事责任。简单来说,要看法定代表人在拒付劳动报酬事件中的作用来确定其是否担责。
当探讨哪些人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时,除了明确主体范围,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比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达到什么数额标准会被认定为犯罪,以及单位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时该如何处理。数额标准是衡量是否入罪的重要尺度,而单位犯罪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在劳动报酬支付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该罪的细节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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