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该怎么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具体操作需注意以下要点:
1.达成合意:双方就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协商解除的核心前提,口头或书面均可,但书面形式更易固定证据。
2.签订解除协议:建议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明确以下内容:
原合同基本信息(编号、当事人、标的等);
解除时间(明确合同终止履行的节点);
结算条款:已履行部分的清算(如货款支付、货物返还、服务费用结算);
责任免除:若无需追究此前违约行为,需明确“双方就原合同履行无争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约定后续纠纷的处理方式(如诉讼或仲裁)。
3.履行后续义务:按解除协议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财产返还等事项,避免新的违约。
4.特殊手续:若原合同需登记备案(如房屋租赁、商标许可),应办理相应注销或变更手续。
提示:书面解除协议是防范后续纠纷的关键,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原件。
二、当合同双方出现重大误解怎么解决
当合同双方出现重大误解,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所以,出现重大误解后,当事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当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要怎么办
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属于协议解除,符合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双方应就解除事宜达成明确合意,并建议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协议中需载明解除的合同名称及编号,解除的生效日期,双方对已履行部分的结算方式,未履行部分的终止履行约定,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或损失赔偿的安排等内容。解除协议生效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若原合同涉及需办理登记或通知第三方的事项,应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后续纠纷。双方应按照解除协议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确保解除事宜顺利完成。
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况中,除了需要明确已解答的协商解除合同的基本流程等内容,还有一些拓展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协商解除合同后,相关的违约责任如何界定,是否需要对已履行部分进行补偿。另外,对于合同解除后的保密义务和后续事项的处理也至关重要。若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责任。“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过程,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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