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前给子女买房是否会被执行
欠债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被执行。执行主要针对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若买房行为发生在欠债之前,且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规避债务情形,该房产通常视为对子女合法赠与,产权已转移至子女名下,不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房产偿债。
不过,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欠债前给子女买房是为逃避未来债务,如债务人当时已出现经营困难、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等情况,债权人可通过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行为,将房产恢复至债务人名下后再申请执行。
二、欠债后低价卖房给子女法律会认可吗
通常情况下,欠债后低价卖房给子女,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的行为,法律不一定认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这种行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经审理,若认定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且子女知晓该情况影响了债权实现,会判决撤销转让。撤销后,房屋产权恢复至债务人名下,用于清偿债务。
三、欠债低价卖房给子女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财产
欠债后低价卖房给子女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需考量两方面:一是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一般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二是子女是否知情,若子女知晓父母欠债仍配合低价受让房屋,就可能被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债权人若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况,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转让行为,以保障自身债权。
在探讨欠债前给子女买房是否会被执行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买房行为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即便房子在子女名下,债权人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该行为,房子仍可能被执行。另外,若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独立购房,而购房资金实际来源于欠债人,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量判定房子可用于偿债。如果您对欠债前给子女买房的执行判定标准、债权人的具体维权流程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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