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如何构成以及怎样量刑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
1.客体:公共交通安全(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需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
校车/旅客运输严重超员(额定乘员10%以上)或超速(规定时速50%以上);
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
3.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刑事责任能力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种情形负直接责任的,亦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明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仍实施)。
量刑标准
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依犯罪情节确定数额)。
从重情节:酒精含量≥200mg/100ml、高速/快速路驾驶、造成事故负主责、营运车辆醉酒驾驶等。
附加后果: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5年/10年营运车禁驾);超员超速/违规运危化品,相关所有人/管理人可能连带追责。
注:本罪为危险犯(无需实际危害结果),但运输危化品需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程度。
(字数约280)
二、危险驾驶罪送检要走哪些程序
危险驾驶罪案件送检,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是公安机关侦查。交警查获危险驾驶行为后,对案件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血检报告、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笔录。
接着是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若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然后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若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经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危险驾驶罪有可能不做处罚吗
危险驾驶罪存在不做刑事处罚的可能。依据相关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距离极短、速度极慢且未发生任何事故,血液酒精含量接近入罪标准下限等情况,可能被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此外,犯罪嫌疑人有坦白、自首、立功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审判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即便不做刑事处罚,仍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当探讨危险驾驶罪如何构成以及怎样量刑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危险驾驶罪若造成了交通事故,在民事赔偿上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和金额;若同时出现危险驾驶和其他犯罪行为竞合的情况,又该如何定罪量刑。这些问题在实际法律案件中较为常见且复杂,处理不当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如果你对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理解有偏差,或者对量刑标准存在疑惑,又或者遇到了相关的实际法律问题,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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