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从犯怎么分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划分依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妨害信用卡管理活动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主要作用表现为发起犯罪提议策划犯罪方案主导实施核心行为如积极实施购买运输出售伪造信用卡或大量持有他人信用卡等行为决定犯罪进程分配犯罪利益等。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次要作用指在主犯指挥下实施部分非核心行为如协助运输少量伪造信用卡传递信用卡等辅助作用指提供作案工具场地联络协助望风等未直接参与核心妨害信用卡管理行为的辅助性活动。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咋定罪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定罪依据为刑法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即属数量较大。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行为人主观上需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仍实施。满足上述任一情形且达到定罪标准的,即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怎样的处罚标准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罚标准依据刑法规定分为两档。第一档为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情形。第二档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此处情节严重通常指数量巨大,如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十张以上,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一百张以上等,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影响社会金融秩序的情形。
在探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从犯怎么分之后,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问题。主从犯的不同认定会导致量刑上有很大差异,从犯通常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即使被认定为从犯,但如果其在犯罪中起到了关键的协助作用,也可能不会被免除处罚。如果你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从犯的量刑标准,或者从犯在何种情况下不能被免除处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这些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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