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期限怎么算的
刑事拘留期限计算起始日为被拘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当日,截止日按期间最后一日计算。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即一般拘留期限为3至7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所以,此类案件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从哪个点起算
刑事拘留的时间从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措施、限制被拘留人人身自由之时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立即执行拘留,拘留期限自执行拘留的时间开始计算。
需注意,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期间计入拘留期限。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延长至三十日。上述期限均以执行拘留的时间为起算点,不存在从送看守所羁押时起算的情形。
三、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哪些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为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2.被害人或在场证人指认其犯罪;3.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程序方面: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人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时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需逮捕的,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
在了解刑事拘留的期限怎么算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刑事拘留期限满后会怎样?一般来说,期满后可能会被释放、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可能被批准逮捕。另外,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否探视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通常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直接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如果您对刑事拘留期限计算的细节、期满后的处理流程以及家属探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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