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美容及医疗纠纷 > 陕西西安侵权及行政法律师杨向东:擅长医疗与合同纠纷

陕西西安侵权及行政法律师杨向东:擅长医疗与合同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18人看过
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专注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他承办案件逾100件,在侵权领域尤其是医疗损害案件处理经验丰富。曾代理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还担任多家医疗机构常年法律顾问。
陕西西安侵权及行政法律师杨向东:擅长医疗与合同纠纷

执业背景

杨向东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他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为其法律职业奠定了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培养了坚韧、负责和团队协作精神。目前,他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他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兼任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深入参与医疗行业的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案件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行为依法调查并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仅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涵盖全部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有“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撤销原处罚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相同的处罚决定。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

代理策略

杨向东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义务核查处理,不得回避。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是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属“选择性执法”。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为家属维权。通过这些策略,有望为家属争取到更公正的结果,维护其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