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辽宁辽阳刑事婚姻律师王铖:智破非法储运爆炸物案

辽宁辽阳刑事婚姻律师王铖:智破非法储运爆炸物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869人看过
导读:王铖自2021年开始在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离婚及遗产纠纷案件。他从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典型案例有成功为毕某非法储运爆炸物品案争取不起诉决定,此外还处理过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民事案件等,多次获当事人赠旗认可。

职场转型学法

王铖1972年12月5日出生,早年有着丰富的职场经历。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他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了15年。2008年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然而,2012年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开始潜心钻研学习法律,从此踏上了法律之路。

备考终成律师

2017年王铖开始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过两年的努力,2019年他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正式开启了执业律师生涯。他秉持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投身到法律服务当中。2021年他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在执业之初便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成功承办某疑难刑事案件,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多案赢得认可

2022年王铖办结了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这些案件因成效突出,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当事人还向他赠送了锦旗。同年,他还成功办理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3年他聚焦民事案件办理,凭借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再次获得当事人赠旗致谢。

24年成果显著

2024年王铖的履职成效显著,他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并且两度获赠锦旗。同年,他成为党员积极分子,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化了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将法律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融合。

25年持续精进

2025年王铖持续精进专业能力,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书,还妥善处置了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再次获得当事人赠旗。同年,他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的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处理爆炸物案

在王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毕某非法储运爆炸物品案颇具代表性。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某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负责铁矿井下爆破、开采、工人管理等工作。2006年4月份,某铁矿法定代表人高某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安排毕某与其他员工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用于储存生产作业当日爆破剩余的炸药和雷管。毕某按照安排,将每次买回来的炸药和雷管让工人运到井下两个川内储存,未按规定将未使用完的炸药和雷管清退交某爆破服务队爆破物品仓库。2008年某铁矿停产,对企业不再使用的存放于井内的爆炸物品,未登记造册,也未报所在公安机关组织销毁。

发现不起诉情

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在矿区作业时,发现雷管367枚,毕某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的行为被刑事拘留。王铖受理该案后,深入了解发现该案存在不起诉情节。一方面,毕某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毕某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可以确定,毕某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辽阳市某铁矿,此后再未参与该铁矿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本人亦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至2023年5月22日,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所以,公安机关于2023年10月3日发现该案时,毕某曾经参与过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应当对嫌疑人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适用旧法不罪

另一方面,毕某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行为时司法解释,法释【2001】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运”,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即只有明知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才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储运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而毕某实施储存爆炸物行为时,系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不构成犯罪

终获不起诉决

综合以上情况,最终毕某被认定无犯罪事实,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王铖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深入分析能力,也体现了他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懈努力的职业精神。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